1.1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以下简称波形膨胀节)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分类和标记、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检验规则、出厂要求、贮存与安装。
1.2 本标准规定的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适用于:
a)压力容器用无加强U形、加强U形或Q形,承受内压或外压的单层或多层波形膨胀节,其中波纹管符合7.2.1的规定。
b) 设计压力不大于12 MPa。
c)设计温度适用以下 条件:
1) 钢材不超过GB/T 150.2- 2011列人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
2)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人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d) 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
e)设计压力(MPa) 与公称直径( mm)的乘积不大于2.7X10*。
1.3超出1.2所述范围的波形膨胀节,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制造。
1.4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波形膨胀节:
a)直接 火焰加热用波形膨胀节;
b)非金属波形膨胀节;
c)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波形膨胀节。

GB/T 16749-2018 pdf下载 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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