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智能运输系统中央数据登记簿数据管理要求,包括在智能运输系统领域信息交换框架和交换程序,数据内容及数据录人数据登记簿的过程等,规定了数据的概念、元属性、命名和与国际相关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运输系统信息交换的概念模型,它不是物理上的实施,但是物理实现和元模型之间的相互映射不能出现两义性。
使用本标准的约束条件:
a)应支持所有的强制性、任意性和条件性数据概念属性;
b)不应使用、测试、访问或搜索任何扩展的数据概念属性;
c)不应超出标准所规定的极限值;
d)不应依据任何不明确的、未规定的、实施定义的行为解释或产生数据概念属性。

GB/T 20611-2006 pdf下载 智能运输系统 中央数据登记簿 数据管理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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