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带有垂直和非倾斜门架的下列工业车辆除GB/T 10827.1- 2014 规定之外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
a)GB/T6104.1–2018所定义的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拣选车,且其起升操作台和载荷搬运装置离地起升高度大于1 200 mm;
b) GB/T 6104.1–2018所定义的三向堆垛式叉车,且其设计为带离地起升高度大于1 200 mm的载荷搬运装置运行,当车辆运行时,载荷搬运装置可在带载或空载的状态下起升、下降或侧移。
这些车辆设计用于在室内平整、水平的路面(例如混凝土)上运行,使用时可以是导向、无导向或二者结合的模式;这类车辆没有计划用于牵引或推顶。
本文件不适用于搬运两个载荷的堆垛车辆,即一个载荷在货叉上,另一个载荷在支承臂上,GB/T 10827.1- -2014 适用于这类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操作台离地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 mm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货叉离地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 mm的车辆。

GB/T 10827.3-2022 pdf下载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3部分: 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 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GB/T 10827.3-2022 pdf下载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3部分: 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 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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