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艇长为24 m或以下小艇上安装的舷外机所使用的额定容量等于或小于27 L,用于携带和贮存易燃液体的便携式燃油系统的设计材料及试验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式燃油系统。

GB/T 18571-2001 pdf下载 小艇 舷外机便携式燃油系统
GB/T 18571-2001 pdf下载 小艇 舷外机便携式燃油系统
声明:本站所有均来自互联网,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站长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