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涉及注人公用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限值:
a)设备的要求和发射限值。
b)型式试验和模拟的方法。
注1:根据本部分的试验是单件完整设备的型式试验。
注2:对本部分的符合性也可由已验证的模拟方法来确定。
本部分适用于每相额定电流大于16 A、小于等于75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这些设备拟接人以下类型的公用低压交流配电网络:
a)标称电压 220 V及以下,单相,二线或三线制。
b)标称电压 380 V及以下,三相,三线或四线制。
c) 标称频率50 Hz。
本部分适用于拟接人低压公用系统的设备。不适用于拟接人只与中压或高压公用供电系统相连的自有低压系统上的设备。.
注1:本部分的范围限定在与公用低压系统相连的设备,因为安装于自有低压系统设备的发射,可在中压公共耦合点采用IEC/TR 61000-3-6规定的程序,和/或通过供电部门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总体控制。期望自有系统的运营者在保证满足IEC/TR61000-3-6的规定和/或合同协议的方式下管理EMC环境。
注2:如果设备只接人自有系统,制造商应在产品文件中注明。
注3:与每相输人电流小于16 A但不满足IEC 61000-3-2标准中规定的限值和要求的专业设备-样,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且不满足本部分要求和限值的设备,可容许连接至特定类型的低压供电系统,见附录A。
注4:本部分的限值不适用于独立的谐波滤波器。

GB/T 17625.8-2015 pdf下载 电磁兼容 限值 每相输入电流大于 16A小于等于75A连接到公用低压 系统的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
GB/T 17625.8-2015 pdf下载 电磁兼容 限值 每相输入电流大于 16A小于等于75A连接到公用低压 系统的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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