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银(Ag)、铝(AI)、砷(As)、钡(Ba)、铍(Be)、铋(Bi)、钙(Ca)、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镁(Mg)、锰(Mn)、钠(Na)、镍(Ni)、铅(Pb)、锑(Sb)、锡(Sn)、锶(Sr)、钛(Ti)、钒(V)、锌(Zn)等24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当空气采样量为150 m3 (标准状态),污染源废气采样量为0.600 m3 (标准状态干烟气) ,样品预处理定容体积为50 ml时,本方法测定各金属元素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

HJ/T 777-2015 pdf下载 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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