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及固体废物中铍、镍、铜和钼含量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浸出液及固体废物中铍、镍、铜和钼的测定。
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铍、镍、铜和钼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0.1 μg[L、1 μg/L、3 μg/L和2 μg/L,测定下限分别为0.4 ug/L、4 ug/L、12 μg/L和8 ug/L;当取样量为0.5 g消解后定容体积为50.0 ml时, 测定固体废物中铍、镍、铜和钼全量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0.04 mg/kg、0.2 mg/kg、0.3 mg/kg和0.2 mg/kg,测定下限分别为0.16 mg/kg、0.8 mgkg、1.2 mg/kg和0.8 mg/kg。

HJ/T 752-2015 pdf下载 固体废物 铍、镍、铜和钼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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